开篇我先问一个问题:

读书、写博客、出书,这三者有什么区别?

读书,你处在一种单向的信息传递过程,互联网称之为“只读”状态;

写博客,你不仅可以读,还能有输出,但是没有版税收入;

出书,你不仅读、写、你还拥有这本书的版权,还能因为你对这本书的知识产权获得收入。

而这也正是Web1(只读)、Web2(读-写)和Web3(读-写-拥有)的区别。

什么是真正的拥有?

我认为不仅包含“所有权”,还有“收益权”,你不仅应该完全拥有你的创造,而且你有权获得它所带来的收益。

用户在Web3中所获的收益是一定会高于Web2里那些互联网巨头们施舍给我们的那些蝇头小利的。

举个例子,

一部精心制作、耗费人力财力的电影,制作方竟然要把绝大部分的收入上交给那些视频平台网站?

而且演变到最后,连你生产制作什么样的内容,都得看这些平台的意思?

这些互联网巨头们的数字霸权愈演愈烈,他们成了信息的地主和诸侯,而我们只是在他们的“产权”上耕种的佃农。

摘自:

Web 3.0 漫游指南 2022【完整篇】

https://mirror.xyz/tannhauser2049.eth/vPrV-lqGjFpT2VWT4kDvtjhZayxm6n8ym7ra4wiegSc?s=09